干部考核制度总则

2015年12月17日 22:54  点击:[]

一、 总则

1.为了明确团学会干部职责,提高干部素质,使团学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在章可依,在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学会的凝聚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核资源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会所辖社团负责人。

3.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人格品德修养。

4.本条例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及组织部所有,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直接联系组织部部长。

二、 考核对象:南华大学核资源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 干部考核内容及方式:

1、例会考核 2、日常工作考核 3、活动考核 4、自我考核 5、干事对部门长的考核

四、 干部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分团委学生会例会考核制度(35分)

1、各部门干部必修按时参加团委学生会的例会,部门负责人无故缺到例会,扣3分/次,缺到三次,由主席团审核免去该负责人职务。如有要事请假必须最少提前半天向例会负责人请假并向组织部相关人员递交请假条,否则视为缺到。请假一次扣0.5分/次,请假三次视为缺到一次,因公事请假不予扣分。

2、部门干部迟到扣1分/次,3次迟到记缺到一次,再另扣3分。

3、例会中早退的扣1分/次,主席团成员扣2分/次。

4、文明修身缺到 扣1分/次

5、影响例会秩序 扣1分/次

6、学期末团例会总分少于20分者由主席团、老师审核免去其职务

7、有临时重要会议,考核制度与例会等同

●日常工作考核(15分)

由主席团针对各部门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及部门内部建设进行评分。

●活动考核(35分)

1、活动纪律分:指定工作人员必须在活动流程规定的时间到岗,超过10%的人迟到或5%缺到则判为不合格不给分。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早退,更不得消极怠工。(本项5分)

2、活动流程顺畅分:是指整个活动是否按照策划书顺利进行,如遇到突发事件,组织者处理是否妥当,结合客观条件给分(本项5分)

3、特色创新分:从活动是否紧扣时代的特征,响应学生要求。联系专业体现特色。是否从提高学生素质出发而给予评分(本项5分)

4、宣传力度分:分为海报展板分(活动全部阶段的)以及在校新闻网的材料分(根据材料是否和活动联系紧密,宣传的意义是否深刻)(本项5分)

5、活动配合分:根据活动的那个开展部门对组织部考核人员的配合情况进行评分,策划书需提前两天交给组织部,否则扣2分,海报、展板展出的地点需及时通知组织部考核人员,否则扣1分。(本项5分)

6、活动效果分:根据活动现场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及活动后在同学中的反响情况给分。(本项10分)

注:若该部门(如办公室等)无活动开展,则将日常工作考核折算为活动考核;开展活动完了只有材料,仅对活动特色和效果评分;有多个活动,每多一个活动加5分。

●自我考核(10分)

干部根据自身素质,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进行自我评定。

●干事对部门长考核(5分)

干事通过部门内部例会,活动的开展对该部门长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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