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部规章制度

2015年12月17日 22:47  点击:[]

(1)例会:部门例会暂定每周的周四中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节假日再作调整。所有人员需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遇事、病假者,需事 先请假并说明原因。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设为无声状态,不得随意交头接耳,允许适当的讨论。 参会人员应携带笔记本,以便工作记录。按时参加部门例会,例会无故缺席三次者,自动退出本部门。 (任何人不得将本部门的计划,安排及其他机密性内容外泄。而且在活动 中不可以偏袒某专业班级,不可以个人利益出发。 )

(2)例会的主要议程是总结前一周的工作情况,并对未来几周工作重点进行介绍。

(3)干事协助部长处理好各方面的工作,并积极认真地完成部长布置的任务。

向部长提出及讨论新颖的管理方法、活动建议。

(4)积极参加团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好执勤工作。 没有履行职责,没有完成任务的,提出内部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5)表现优秀的干事,将给予“优秀干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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