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各学位点要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学位点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和职责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二级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四)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和1至2名秘书组成。专家小组成员由系(室、所)推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全部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分数线:总分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20分;单科比国家A类考生控制线降5分。
(三)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按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审核。
(四)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位点应将符合我校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招生单位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位点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一)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各学位点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复试所需场地安排、清洁消毒等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三)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确保考生掌握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各学位点提前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
(四)各学位点应将复试调剂工作方案、招生复试专家名单、各批次筛选复试名单及相关工作方案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五、调剂工作
我院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等学科、专业(领域)均接受调剂,以学院网站以及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平台公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一)调剂基本规则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可进行调剂。
2.我院矿业工程(0819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资源与环境(085700)专业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公布的调剂方案。
3.上述学科专业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调剂需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各学位点根据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科目命题的相同或相似性,各学位点可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其他补充原则:
具体调剂筛选原则以后期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二级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调剂专业类别与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我院接收部分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相同。具体与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培养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081900矿业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
4月2日15:00-16:00,新二教A305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
4月2日14:30-16:30,新二教A301、303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
4月2日14:30-16:30,新二教A201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4月1日8:00-12:00,新二教A303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4月24日,我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学院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参加复试考生须向学位点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原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10.《诚信复试承诺书》。
11.缴费证明(考生缴费成功后截屏图片打印件)。
上述材料中1、2、4、5、9、10、11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以复试通知要求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4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三)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复试前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APP汇款至南华大学(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临床。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各二级招生单位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等,总分为100分。参考科目见下表。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笔试科目 |
加试科目 |
081900 矿业工程 |
|
《矿业工程综合》(含矿业工程(智能矿山)、矿山环境工程、矿山土建、通风与安全等专业知识) |
《岩体力学》 《流体力学》 |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安全工程综合》 |
《安全学原理》 《安全管理学》 |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
《矿床学》 |
《岩石学》 《构造地质学》 |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环境工程概论》 |
《水污染控制工程》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矿业工程 |
《矿业工程综合》(含矿业工程(智能矿山)、矿山环境工程、矿山土建、通风与安全等专业知识) |
《岩体力学》 《流体力学》 |
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综合》 |
《安全学原理》 《安全管理学》 |
地质工程 |
《矿床学》 |
《岩石学》 《构造地质学》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学》 |
《水污染控制工程》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和表达礼仪等。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具体以各学位点招生单位公布复试方案为准。
(5)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学位点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笔试×3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30%+综合面试×40%(适用于081900矿业工程、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笔试×3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20%+综合面试×50%(适用于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5700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
4.加试: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九、拟录取
(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学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日程安排
3月27日-4月3日,二级招生单位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月8日-4月24日,二级招生单位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并上报数据;
4月25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
5月下旬,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
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一、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081900矿业工程 |
|
13 |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
|
10 |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
6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
6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矿业工程 |
48(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安全工程 |
40(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地质工程 |
5 |
环境工程 |
30 |
十二、其它
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不明事项可参考《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南华大学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1. 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单
3. 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4. 南华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思想政治考核表
5. 拟录取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