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使班主任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南华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熟悉班级学生基本情况,新生逐一见面谈话率100%,毕业生见面谈话率100%,学籍异动转入班级学生逐一见面谈话率100%;
(二)每学期召开班会大一班级至少2次,其他年级班级至少1次;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3次班干部全体会议;
(四)每月至少听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汇报1次;
(五)新校区班主任每月走访班级学生(进课堂或宿舍等)1次;
(六)动态了解班级学生成长发展情况(如专业学习、考研就业等),有针对性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并经常性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沟通。
注:以上要求完成情况以《班主任工作手册》记录为准,以学院走访班级(班干部)及日常工作记录为辅。
二、安排与调整
(一)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班主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
(二)各系班主任安排及调整由各系系务会根据学院班主任工作专项小组意见及要求讨论决定;
(三)有下列情形的,班主任需进行调整:
1.调离学院且未在学院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
2.在外访学、培训、交流等持续时间达一年及以上的;
3.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4.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班主任的情形。
三、考核及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优秀条件
1.达到班主任基本要求;
2.按时按要求完成学院所安排各项班主任工作;
3.班级学生学风及发展指标良好:违纪率低;课程成绩首考合格率高;英语四级通过率高;学科竞赛参与率高;学生获奖率高;校级及以上班集体荣誉等。其中所带为毕业生班级的,主要考虑学生考研就业率、毕业及学位授予率。
注:核单招学生班级学风及发展指标单设。
4.班级无学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不合格情形
1.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学院所安排班主任工作达3次及以上的;
2.班级因学业不合格延长学制的学生比例达10%及以上的(已履行正常教育帮扶职责的学生除外)。
(四)结果运用
1.考核优秀的,给予优秀班主任奖励绩效;
2.考核合格的,发放班主任工作基本奖励绩效。
3.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班主任津贴和班主任工作基本奖励绩效。
4.班级学生学风及发展单项指标突出的,给予班主任工作单项奖励绩效。
5.担任新校区班级班主任,完成“基本要求”第(五)款的,另外发放新校区班主任工作奖励绩效。
四、其他
1.学院从年终奖励绩效中设立班主任工作专项奖励绩效,包括优秀班主任奖励绩效、班主任工作基本奖励绩效、班主任工作单项奖励绩效及新校区班主任工作奖励绩效。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南华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3.本规定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