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新生需按时参加新生军事训练计划规定的军训活动(退役复学新生可免训),军训实行考核。参训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按以下规定请假。
二、请假程序:
(1)病假:因病请假,须提交医疗机构诊断书等证明材料,除重病或不能行走外,原则上请病假人需着军训服在军训场地跟训。
(2)事假:学生在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交相应证明,详细说明其情况。
(3)事假、病假累计超过1/3未能参加训练者,考核不予合格,下一学年补训。所有请假学生需先经教官同意,后经各专业分管辅导员老师批准后方可准假(请假条到院学工室填写,院学工室地点:新二教A栋311西),否则一律视为旷训。
三、准假后,向教官出示请假条。假满后应立即归队参加后续军训。
四、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不准而擅自不参加军训者,一律取消军训成绩,下一学年补训。
五、未能完成全部军训任务的学生原则上考核成绩不能评优。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工室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