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凡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危险物品必须分别存放,严禁混存。
3. 存放危险物品的地方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治分解、变质、自燃自爆,以确保人身和物资安全。
4. 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入内。实验室内严禁饮食。
5. 危险物品保管人员必须严格账务及领用登记手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6. 实验室内严禁超量存放危险品,领用人用剩的剧毒品必须交回给实验室管理员统一管理,不准随意存放。
7. 危险品的废料应妥善保管,严禁随便抛弃,到一定时候由单位会同各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手续,报请安全部门集中处理。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实验室中心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