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条例
1、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安全考试后,成绩为合格者方可进入。
2、 进入实验室时,必须填写《实验室进门登记表格》,不得漏填。领取实验室钥匙要填写《钥匙领取登记表》,不得漏填。
3、 虚心听取导师和实验人员指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实验室内严禁饮食,严禁吸烟,必须穿着防护服、带手套、口罩。
4、 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消解样品或者取用酸及挥发性物质的时候,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进行有机合成等易发生火灾的实验时,在操作台周围应配备灭火用石英砂、灭火器。在使用电炉/电热板/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进行加热、烘干及灼烧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可离开岗位,防止发生控温失常引起的火灾。使用不锈钢蒸馏水器烧制蒸馏水时应先开冷却水,后打开电源,烧制蒸馏水过程中不可离开实验室,防止水满溢出,并不可触摸蒸馏水器和电闸,防止烫伤及触电。实验管理员会不定期抽查实验室,如有违规者,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准入实验室。违规三次者,永久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如因操作违规引起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失的,由自己及导师自行负责。
5、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大型设备必须进行使用登记,不得漏填。未经允许使用大型仪器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6、 实验结束后,必须清洗器皿,整理仪器,清点器材,打扫卫生,关闭电源及水龙头开关,关好门窗,做好《实验室进门登记表格》里离开时间的登记,方可离开,不可漏填。领取钥匙者及时归还实验钥匙,并在《钥匙领用登记表》上签名。
7、 爱护实验室的一切物品,避免损坏和浪费,不得将实验仪器设备,试剂及材料带出实验室。
8、 实验期间,领取钥匙者对该实验室负责,有未经允许者擅入实验室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应由该负责人及时报告实验老师,如隐瞒不报,则由该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9、 对损坏仪器设备、器材者,将按学校规定赔偿损失并予批评教育,发生重大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实验室中心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