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故缺席例会, 2分/次;
(2)例会是否带笔记本和笔, 0.5分/次;
(3)例会之后是否改正所强调问题,视情况扣1~5分;
(4)工作态度不端正,视情况扣2~5分;
(5)课堂考勤无故缺勤, 2分/次;
(6)积极参加部门内的活动, 2分/次;
(7)积极响应本部门号召,完成本职工作并承担额外工作,视情况加1~5分。
备注:总分十分,各个干事按相应的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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